印花税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指在凭证上直接印有固定金额,专门用于征收印花税税款,并必须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那么,印花税又是什么?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课征的一种税。因为它主要是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形式征税,故称为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金额较小、不易控管,为了防范风险,小编通过以下几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几个风险点。
1、对加工承揽合同如何计印花税?
案例:甲企业承揽加工业务,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两份,其中一份合同分别记载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价值3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另一份合同规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价值50万元,企业收取加工费20万元。
分析:在对加工承揽合同计税时,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分别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帖花。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工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
2、对于已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最终未借款的合同是否应计税贴花?
案例:乙企业(非小型微型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一份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后因故未借;另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半年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分析:
印花税即是凭证税,又具有行为税性质。应税合同签订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必须依法贴花,履行完税手续。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因而,对于已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最终未借款的合同也应按规定计税贴花。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
3、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是否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案例:丙电信分公司主要负责全省电信网络手机销售工作,该企业购机业务,通过用友财务软件中的ERP系统与总公司通过电子“请购单”进行确认、付款,然后生成入库单,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购单上明确一下事项:存货编码、存货名称、单位、数量、总部出货单价、订货金额、需求公司(分公司)、采购公司(总公司)、调入仓库。
分析:
《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第二条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4、商品房销售合同应以“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吗?
案例:丁房地产公司与企业A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购销合同税率(0.3‰)贴花。
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丁与A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应以“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应以“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适用税率0.5‰。
5、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案例:市民王先生近日于某售楼中心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套普通住房。
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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