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咨询我们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总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202室(9号线商城路站)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分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

    代理记账 商标注册 企业变更等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上海闵行注册公司
上海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所需流程
来源: 闵行注册公司    日期: 2017-08-15    文字大小:      

  在注册公司过程,注册地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很多企业会变更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的变更首先需要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上海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上海公司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需流程

  上海的内资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经过的申办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上海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怎么办理?

专注注册闵行公司,闵行注册代理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上海协富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